刘晶律师

刘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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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是什么?

来源:刘晶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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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?


2018年1月23日,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,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。



二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“总蓝图”是什么?


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3年。


2018年:治标。启动,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,惩处一批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。


2019年:治根。攻坚,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使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

2020年:治本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。



三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?


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;


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;


事关进行伟大斗争、建设伟大工程、推进伟大事业、实现伟大梦想。



四、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?


已上升至国家战略、斗争对象更加广泛、斗争手段更加丰富、更加强调依法打击。



五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

“五个坚持”:


坚持党的领导、发挥政治优势;


坚持人民主体地位、紧紧依靠群众;


坚持综合治理、齐抓共管;


坚持依法严惩、打早打小;


坚持标本兼治、源头治理。



六、“扫黑除恶”中的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

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;


“恶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

七、“黑社会性质的组织”应当同时具备哪“四个特征”?


1.组织特征。较稳定、人数多、有明确的组织者。


2.经济特征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,有经济实力。


3.行为特征。用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多次为非作恶。


4.危害性特征。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


八、“恶势力”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?


1.一般为3人以上(相对固定);


2.经常纠集在一起;


3.使用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;


4.多次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;


5.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

1.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(有明显的首要分子);


2.经常纠集在一起;


3.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。



十、什么是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?


1.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;


2.利用手中权力;


3.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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